永嘉县山河供水有限公司招用合同制工人
公 告
永嘉县山河供水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29日,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500万元,由永嘉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、永嘉县楠溪江供水有限公司、永嘉县金溪水电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,其项目工程位于沙头镇。为了工程管理需要,提高工作效能,经县 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同意,公司研究决定,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合同制工人5名。现将有关招用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报考范围和条件
1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、遵纪守法、爱岗敬业、职业道德高尚。
2、永嘉生源(高校录取时为永嘉户口)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本县户口的历届高校毕业生。
3、年龄30周岁以下(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)。
4、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、资历以及专业条件。
5、身体健康,四肢健全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(见附件1)
三、报名程序
(一)报名材料
1、应届毕业生:身份证、学生证、就业协议书、户口簿或户口迁出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;历届毕业生:身份证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、毕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。
2、近期免冠单寸照片4张。
(二)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。
(三)同一岗位招用名额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:3比例,将相应核减招用名额或不开考。
(四)报名时间:2010年4月29日至4月30日(上午8:00—11:30,下午:1:30—5:00)。
(五)报名地点:社保大楼五楼会议室(钱塘世纪大酒店对面)。
四、考试考核
(一)笔试
1、笔试时间:2010年5月8日上午9:00-11:00.
2、笔试地点:详见准考证。准考证请于5月7日到社保大楼五楼会议室(钱塘世纪大酒店对面)领取。
3、笔试成绩为100分制,按60%的比例计入总分。
(二)面试
1、笔试成绩公布后,按招用指标1:3的比例(含比例内最低同分者)确定面试对象。
2、面试成绩为100分制,按40%的比例计入总分。
3、面试对象、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(三)总分计算(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):总分=笔试成绩×60%+面试成绩×40%
五、体检
1、根据总分由高分到低分,按1:1的比例(含比例内最低同分者)确定体检对象,如遇有体检不合格者,依次递补。
2、体检对象、时间、集中地点另行通知。体检费自理。
3、体检标准: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国人发〔2005〕1号)。
六、考察
考察由永嘉县山河供水有限公司组织,标准参照《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(试行)》。如遇有考察不合格,不再递补。
七、公示和招用
1、考察合格后,拟招用人员在永嘉人才网上公示7天。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,按《劳动合同法》有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。公示后空缺岗位,不再递补。
2、201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0年9月30日前向永嘉县山河有限公司提交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,否则取消招用资格。空缺岗位不再递补。
八、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永嘉县山河供水有限公司负责解释。
附件:
1、招用岗位及相关要求
2、永嘉县山河供水有限公司招用合同制工人报名表
二0一0年四月十六日